第13章(1/1)

    徒增心烦。

    李景厨艺中规中矩,会做些家常菜,不出彩但能吃。余久山虽然不会做饭,但也主动帮忙端了菜,拿了碗筷,倒也算分工明确。

    两人坐在同侧,几乎是肩挨着肩,离得是很近的。他们没在餐桌上吃,直接坐在地毯上就着沙发边的矮茶几吃的,没那么多讲究。

    饭菜的热气泅染在空间里,被稀释于空气中冉冉升起又徐徐消失。瓷制碗筷碰撞发出轻微声响,伴随着时不时的交谈与小狗吐舌的欢快叫唤。恰逢晚餐时间,竟无端品出几分岁月静好。

    近些日子,余久山工作忙,是做不到时时刻刻都盯着小狗的,便请了钟点工让专人照顾。倒是李景酒吧也不去了,整日往自家跑。

    还美名其曰:“我来陪陪儿子怎么了?”

    他当然不会知道,每次他叫出那声“儿子”都会让余久山沉思良久,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。

    其实余久山很早便清楚明白,李景以后总会结婚的,只是并不明晰以后的时间长短,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明年。

    李景会拥有名oga或是beta伴侣,总归不会是alpha,他们会是要共度余生的人。会有家庭会有孩子,到时候余久山该怎么办?他陷入了种另类的杞人忧天。

    这问题余久山得不到答案,只是更珍惜和李景相处的时光。

    一时间荣泰员工都发现自家工作狂总裁不那么热爱工作了,下班极为准时。聊天群里有人推测余久山可能是恋爱了,被更多人直言不可能,余总恋爱和铁树开花竟是分不清哪个更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知道些内幕的杨秘书深藏功与名。

    谁能知道余久山是急着回家看狗?杨秘书有点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意思在,轻轻咂了口咖啡。

    余久山已经有近一个月没联系上肖升州了,这人留下只狗后仿佛人间蒸发似的,不知是死是活。

    再见他已经是三十六天后了。余久山差点没认出来面前的男人是肖升州,太狼狈了些。头发应是许久未曾修剪,人瘦得不行面色灰暗,枯木般行尸走肉。

    “肖升州?”余久山试探着开口。

    男人低声应了:“好久不见了,余久山。我来接我家儿子……”

    余久山动作强硬地把他拉进公寓:“还知道好久不见,你干什么去了?搞成这副鬼样子,难得还记得你儿子啊,还以为你不要它,早忘了它还在这呢。”

    儿子好似嗅到熟悉的味道飞奔扑向肖升州,肖升州忙半蹲下来抱住儿子摸摸它的头。

    “抱歉啊,打扰你了。”肖升州抬头看向余久山,抱着狗人总算是松懈了下来,“我其实不太想说这些的……余久山你知道首都到川市有多远吗?”声音低沉,近似喃喃自语。

    也没给余久山开口的时间他继续低声说道:“直线距离都有1200多公里,我这人,跟那地方隔了条活生生的人命……就不敢回了。”

    余久山明了,他现在需要的是倾听者,便不再尝试出言,安静地听他娓娓道出自己的心里话。

    肖升州生为beta从小人们对他的要求就是中庸些就好,可他对这种刻板印象简直嗤之以鼻。少年人胸腔总是憋着股子气儿,一路打拼到了首都医院。

    他亲缘淡薄是在福利院长大的,倒是有幸交到了些志同道合的朋友。

    认识王仲是在高中时期,肖升州总习惯叫他阿仲。王仲也是名男性beta,他不会嘲笑肖升州的心比天高,相反还会鼓励他帮助他。

    这世界上不会有比这还好的朋友了,肖升州总是会默默感叹。肖升州从喜欢和他相处到喜欢他只用了一百三十三天,发现自己这份心意时肖升州迷茫又恐惧,他为什么会喜欢上同性,喜欢上自己的朋友?王仲知道后讨厌他吧,远离他吧?

    他不只有王仲这一个朋友,却只喜欢上了这一个朋友。

    人感到恐惧时的第一反应无非是逃离。

    于是肖升州逃也似的去了首都上大学,渐渐减少与王仲的来往。结交新的朋友、尝试新的事物,学着接受别人的感情,仿佛一切都要踏上正轨了。

    可,王仲来了。

    自驾来的,一千五百公里路程从白天开到次日清晨。

    “好久不见……肖升州,有没有想我啊?”

    清晨天还没亮,倒春寒料峭极冷。王仲胡子拉碴眼底乌黑,眼睛和声音却是清亮的,只身站在路灯下。

    肖升州带他进了门,下了两碗清汤面。

    肖升州问他,到底什么意思。

    王仲只直勾勾盯着肖升州说,就这么个意思。

    后来,他们恋爱了。

    王仲为了肖升州遥遥千里来了首都,养了条狗,名字是王仲取的。说叫儿子,是他们俩的儿子。

    肖升州进了首都医院后,他们便不常碰面说话。时间大部分是错开,王仲干销售的,经常出差。虽说聚少离多,但感情依然是不错的。

    转折发生得不算忽然,却也没什么铺垫。

    恋爱第五年,王仲向肖升州提了分手。

    他说他好累,肖升州看着他疲倦不堪的模样同意了。王仲松了口气,离开了首都,也离开了肖升州,什么也没带走。

    原来离开自己,是值得王仲松口气的,肖升州不免觉得有些可笑。

    家乡的朋友传来消息,说王仲要结婚了。

    肖升州见过照片,是名清秀的女性beta。他忽然发觉自己是有些怨恨王仲的,恨不得他去死。恨王仲为什么没那么喜欢自己却要和自己在一起,恨王仲怎么能和自己分开还没有一个月就要和别人在一起。

    可即使再憎恶痛恨,肖升州也没想过他真的会死。

    当地电视台新闻报道:“三月二十六日晚九点三十九分,王某于湘江中部地带溺水而亡……”

    打码的照片中,肖升州看到了那条熟悉的领带。

    应该只是同款……他心存侥幸。

    肖升州关了电视,刚准备休息,高中同学就给他打了个电话:“喂?肖升州你知道吗,王仲跳江自杀了,就在结婚前天晚上呢。”

    “谁?”

    肖升州忽然有些耳鸣,听不真切。

    “王仲啊。”

    “他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死了……”

    那人还没说完肖升州就挂了电话,跌坐在地上。他想自己该是在做梦,王仲怎么会死呢……假的,一定是在做梦,睡一觉就好了。儿子好像也看出了肖升州情绪不对,一个劲儿叫嚷。

    “这梦有点太真了啊……王仲,你儿子都吓到了呢。”

    肖升州很长时间都有严重的心理障碍。后来辞职开心理咨询室也是为了解开自己的心结,只是他再没敢回到那片故土。

    隔了不知多少年,肖升州都快以为自己要忘了,此时跟余久山讲起来才发现竟是一点没忘记。

    “你说我当时是不是不该和他在一起?不该告诉他我喜欢他啊?”肖升州问余久山。

    余久山问肖升州:“你后悔了吗?”

    “是,我后悔了……”

    肖升州到底是忍不住了,泪流满面,像决堤的河岸流出湘江的水。

    余久山给肖升州递了张纸巾:“你没后悔和他在一起,你后悔的是没能拦住他,对吧?”

    “嘿我说你这人能不能别这么寻根问底的?不去到心理咨询师可惜了。”肖升州止了泪,似乎有些难堪,“其实我回川市祭奠他的时候,有想过要不要跟他一起去了算了。但我又想起儿子在你这,这么搞不道德。”

    余久山轻轻拍了拍小狗的背:“你儿子怪挑嘴的,不吃狗粮只吃肉干。”

    “啊,它在家也没这毛病啊?”肖升州倒是迟疑了,“它在家啥都吃的,不能挑食吧?”

    余久山气笑:“这狗东西,看人下菜。”

    肖升州也好笑:“不错,挺会审视适度的,以后饿不死,儿子真聪明。”

    门被打开了,李景吊儿郎当的走进来:“儿子~”叫完才发现屋里两大活人,收敛了点,但也不把自己当外人,随意靠在沙发上坐下,“介绍介绍啊,余久山。”

    “狗主人,我朋友,肖升州。”又转头跟肖升州介绍李景,不知为何顿了瞬,“……李景。”只简单介绍了名字。

    李景挑眉含笑,主动向他打了招呼:“李景,木子李,曰京景。你是余久山朋友那也就我朋友,甭跟我客气,一会儿出去一块儿吃个饭?”

    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,再拒绝就有点不识时务了,肖升州只好点头应承下来。

    “你跟他胡闹什么?先回家休息休息吧。”余久山拍了拍肖升州的肩。

    肖升州说:“今儿谢谢你啊,余久山。没事儿,一块吃个随饭挺好的。也没错,都是朋友,正好我也饿了。”

    “行啊,够意思的。”李景也从一旁凑近余久山,“你可别不够意思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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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找了家粤菜馆,主厨是广东人,口味很正。李景之所以知道得这么清楚,是因为这家店是宋颜真名下的,他常来此蹭吃蹭喝,自认为味道还是不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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