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正文完(3/3)

    不由得会心一笑,倪稚京嘴上说不送,一送就是真的下了血本。

    那两年,安珏还曾去过一次利物浦。

    不是为了看球赛,而是受邀去听在卡文俱乐部举办的一场小型跨界联合演出。那时andrew的亚洲巡演正式结束,回到了第二故乡。

    这种古典钢琴融合披头士元素的表演,安珏原以为只有年轻人喜欢,但在签字入场的观众里,她却看到了一对手挽手出席的华发伉俪。

    而老夫妇看到安珏的瞬间,都不约而同地露出惊异的神色。

    隔着人潮,安珏心中也是百感交集。

    老人双手颤抖,泪盈于睫,口型像在呼唤他们女儿的名字。

    安珏也在心里叫了一声,外公、外婆。

    但到了最后,他们只是保持在相望的距离而已,初见即是诀别,往后也没有再见。

    第四年春,安珏在莱斯特城拿到了一家新能源初创企业的工程师offer,负责智能电网的线路优化,和储能设备的调试与数据监测。

    入职时boss实话和她说,公司的钱烧得飞快,而下一轮融资还没敲定,能不能撑过这两年,都无法对她做出绝对保证。

    安珏还是欣然接受了。

    能做下去,她就做。解散了,她也不怕从头来过。

    现在她手头的年假很多,就算项目进度很赶,也会强制被要求休假。

    安珏错过了今年的复活节,转眼已经到了五月。

    坐飞机中转了两地,她回到潭州,才发现小东巷外面的国道年初翻修了,路面前所未有的平整,半夜卡车撵过去也没有声。

    终于不吵了,安珏还真有点不习惯。

    奶奶在外面问:“玉玉,飞机上又没吃东西吧,要不要吃线面?”

    安珏一听到线面两个字就很想喝水,忙说:“不要了。”想了想,又改口,“明早再吃好吗?”

    奶奶笑了:“那你饿了,要和我说啊。”

    在老人膝下,她尽可以做孩子,永远自私任性,又应了:“好啊。”

    洗刷完,安珏关了卧室的灯,在床上躺下。

    国道上的卡车虽然没了噪音,但是大灯依然能穿透窗帘,打进室内。

    安珏看着在白墙上移动的灯影,像一幕幕没有图像的皮影戏,忽明忽暗,旋起旋灭。

    直到窗子被一颗石子敲响。

    她的眼睛忽然湿了。

    回望过去的人生,唯独这里是她的分界线,一个可以不断保存,无限读取的游戏存档点。无论之前之后她经历过什么,还会面临什么,只要有这么一个浓缩的、渺小的,在人生之长、宇宙之大里无人在意的小小角落,她将一次次重生,回溯,再度和世界产生联结,结出信仰和爱,像光一样。

    安珏从床上起身,抹掉脸上的泪,推开了窗户。

    《日瓦戈医生》里曾说,一日长于百年,人不是活一辈子,不是活几年几月几天,而是活那么几个瞬间。

    她想,她其实一直就活在了这个瞬间。

    而这个画面,就是一切的。

    安珏那时和盛泊闻说,袭野来她家不会走门,只是打一个故作高深的比方。

    但等了那么久,久到所有譬喻都快丧失意义,他从深渊里爬回来找她,竟然真的还是不走门。

    男人穿一件冲锋衣,眉眼锐利如昨,沧桑的过往依旧没能磨平少年心性。

    他指尖还沾着点窗台上的灰,讲手中石头塞回兜里,扬眉一笑:“好学生?”

    安珏忽然想到过去十年,他们走过一段天方夜谭式的残酷童话。见过了王侯象星月,宾客如云烟,膏粱锦绣钟鸣鼎食,那些确实都是很好很好的。

    她很庆幸自己目睹过,经历过,才能平心静气地说出来,现在的生活仍是她最想要的,最珍惜的。

    而眼前的人,就是她最爱的人。

    他走近了,走到窗台前,朝她伸出手:“今年庭前的木棉花还没谢,要一起去看看吗?”

    她隔着眼底的水雾,融进了另一双眼睛的深潭之中。

    像他们再度紧握的手。

    “好啊。”

    他们不断分离,是因为注定还要遇见,要纠缠到死亡来临的那天。

    也要在这露水的世找到永恒。

    爱会永远花开。

    (全文完)

    【作者有话要说】

    注:王侯象星月,宾客如云烟——李白

    人不是活一辈子,而是活那么几个瞬间——鲍利斯·帕斯捷尔纳克

    故事正文到这里就结束了,本来想再写两三章日常,但那是男女主之后的旅途了,我还是想让他们重逢在初次相遇的地方,整个故事结构就闭环了。发文前只差结局没写,连载期相当于全文重写一遍,增减过很多情节,想在戏剧性和生活化里做一个平衡,但最后还是只能通往这个预定的结局,挺奇妙的。

    过去我只写过杂志短篇,写文只需专注文字本身,不必考虑其他。这是我第一次写长篇,也是第一次这么直观地面对惨淡的数据,网文领域各种复杂的规则,没有榜单却要想办法让别人看到我。这个过程真的太痛苦,中途和亲友嚷嚷过好几次不想更了,但好在最后也没有砍纲,头铁地把四十多万字更完了。

    感谢连载期看过这本书,给我留言的几个宝子,我知道基本都是从杂志过来的,是出于对过去的我的信任。在这个作者读者来去匆匆的大信息时代,还能再次和你们产生交集,我感到很荣幸。

    在开文之前,我想过去追逐热频热梗,快节奏强情绪,可那实在不是我所擅长,不但没能力效仿,而且也会大大损耗写作寿命。身为工作党,写作不是我生活的全部,所以我更想让它成为我的精神寄居地,存放我的高敏感,纠结思考,以及对他人和自身痛苦的感知。写出来的东西,我希望过几年回头看也不会羞愧和后悔。我的审美很过时,可与其制作代餐,硬着头皮写完几本就告别写作,我还是更喜欢熬自己的热白粥,不管过了多久,它一直就在那里。

    我喜欢写过的所有角色,尤其是女主。但我没有让她千娇百宠一帆风顺,我更想陪她一起吃心智上的苦,接受所有事情的发生,永远有从头再来的勇气,最终收获看山还是山的心境。像梵高传里说过的那样,我愿选择真实和艰难,走这样的道路,人是不会腐朽的。

    哇说了好长的话!我是个表达欲很旺盛的人,社交平台很少提写文的事,是不希望让无意刷到的人反感困扰,也不想接受太多写作指导。但是真正把一本写完,我也找出了很多问题,以后再写,就打算写简单点,慢慢改进。

    完结感想放在最后一章应该没几个人看到,就让我啰嗦一回吧[猫头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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