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6章 抓捕与审判(2/3)

    他们被羁押数日,早已没了当初的嚣张气焰,脸上带着惊惶和茫然,尤其是看到这陌生而威严的法庭和黑压压的旁听人群时,更是瑟缩起来。

    “公开审理长安西市抢劫晋民百货案”

    骡车吱呀呀启动,驶向西城门。

    检察官起身,以清晰平稳的语调,宣读了一份详尽的起诉书。

    正面是高起的法官席,呈半圆形,设有主审法官、陪审法官(由省咨议局推举的士绅代表担任)及书记员席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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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山西太原

    你们的尾款,公会会在核实后支付。”

    公会要求将人带回山西审判,一方面是为了程序的合法性,另一方面,也是一种宣示:山西的规矩,能管到千里之外触犯它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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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庭上庭下,除了偶尔的咳嗽声,一片安静,只有记者们速记的沙沙声。

    而仁义堂老大和两个悍匪在自家老窝被神秘人绑走、不知所踪的消息,也在长安西市悄然传开,带着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诡异色彩。

    赵铁柱抱了抱拳,没有多话。

    起诉书同时说明,因案发地治安机关未能及时有效处置,且存在包庇嫌疑,为保障司法公正、维护我省商民合法权益,经与有关方面协调,将被告人提解至本省法院审理。

    过程中殴打、致使该店伙计陈某腿部骨折(轻伤),并毁坏店内柜台等财物。

    “人我们接收了。

    这个时辰,城门早已关闭,但守门的兵丁中,早已有人被买通。

    旁听席分列两侧,此刻已座无虚席,后排和过道还站了不少人。

    回程的路上,马六忍不住道:“队长,这次可真顺。那情报,细得跟亲眼见过似的。”

    胡队长看完,脸色惨白,汗出如浆,整整三天称病不敢出门。

    法官席下方左侧是检察官席,右侧是辩护律师席。

    跨省缉拿、再由山西法院审判,这在当时是极为罕见的事情。

    赵铁柱望着黄河浑浊的波涛,缓缓道:“所以咱们这佣兵的活,不光要拳头硬,还得跟对东家。情报、路子、后台,缺一不可。这次开了头,以后这种活,恐怕不会少。”

    消息传出,顿时引起各方关注。

    赵铁柱对车夫低语一句,随即带着马六、孙老三等人分散融入夜色,他们需要走另一条路,在预定地点汇合,沿途清除可能留下的痕迹,并监视有无追兵。

    “全体起立!”法警高声宣道。

    佣兵公会的名头,也随着这次干净利落的跨省抓捕,开始在某些圈子里悄然流传。

    检察官(由省检察厅指派)和一位法庭指定的辩护律师也已就位。

    主审法官——一位年约五旬、面容清癯、戴着眼镜的法官,身着黑色法袍,与两位陪审法官步入法庭,在法官席后落座。

    赃物和钱财清点后,会移交给晋民百货和司法机关。

    侧门打开,在四名法警的押解下,镇关西刘魁、疤脸张横、独眼王逵三人,戴着轻便的手铐,步履有些蹒跚地走入被告席。

    驳船顺流而下,进入黄河主干道,然后转向东,一路进入山西境内。

    今日,法院门前的台阶和广场上,聚集了比平日多出数倍的人群。

    起诉书指控刘魁、张横、王逵三人,于民国九年某月某日,在陕西长安西市,以暴力、胁迫手段,公然抢劫晋民百货长安分号财物若干(附详细清单),价值约九百八十银元;

    法庭的布置、人员的服饰、程序,都明显借鉴了西方法庭模式,但又有所简化,透着一股新式而严谨的气息。

    上午九时整,法院厚重的橡木大门打开,法警引导持有旁听证的人们有序进入最大的一号法庭。

    两天后,咸阳以北的泾河渡口,一艘看似普通的运煤驳船接到了这辆骡车和随后赶来的赵铁柱等人。

    陕西地面的各路势力,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,山西商号似乎并不只是会做生意那么简单。

    带队的警官验看了佣兵公会出具的押解文书和任务完成凭证(包括部分追回赃物),又粗略检查了三个头套尚未摘除、萎靡不堪的俘虏,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带被告人!”

    警官公事公办地说道。

    审判长敲击法槌:“现在开庭。宣读起诉书。”

    此案数日前已由《晋阳日报》、《山西实业新闻》等报纸简要报道,称我省商民于陕境遭歹徒劫掠,凶徒已悉数缉拿归案,不日将依法公审。

    他们不知道的是,几乎在他们绑人成功的同时,长安县警察局胡队长的办公桌上,出现了一封没有署名的信,里面详细列举了他与仁义堂勾结的几桩事情,并附有一枚刻着晋字的铜钱。

    黑暗中递过几块银元,城门悄然打开一条缝,骡车顺利出城,消失在通往西北的官道上。

    正对面则是被告席,用木栏隔开。

    人群低声议论着,目光不时投向法院正门上悬挂的横幅,上面写着:

    看着镇关西三人被押上标有山西高等法院字样的囚车,代表他们从公会接到的任务就已完成了。

    起诉书强调,此案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被告人行为已触犯《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》关于强盗罪、伤害罪及毁损财物罪之规定,且性质恶劣,属结伙持械抢劫,应依法从重惩处。

    信的最后只有一句话:“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。好自为之。”

    在晋陕交界处的保德码头,一队穿着黑色制服、臂章上有“法警”字样的山西司法警察早已等候。

    法庭内部宽敞明亮,采光极佳。

    位于新城区的“山西高等法院”是一座新落成不久的三层西式花岗岩建筑,庄重肃穆。

    有闻讯赶来的太原市民,有各大报馆的记者,有从陕西、河北等地来太原办事或经商的客商,甚至还有一些穿着学生装的青年学生。

    剩下的审判、定罪,是山西法律机关的事情。

    他们身上还穿着被抓时的棉袄,只是清洗过,没有用刑的痕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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