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8章 代号炮决(3/3)

    即便挑选最精锐、配备最好装备的小队,成功概率极低,伤亡必定惨重,且无法确保完成抓捕全部八名目标的任务。

    此路不通。”

    沈钧儒扶了扶眼镜,声音严肃:

    “然法律判决已成,正义必须伸张。

    若因对方是军人、有部队庇护便可逍遥法外,则我《条例》威严扫地,《新治》法理基石动摇。

    必须找到一种能够执行判决的方式。”

    会议陷入僵局。

    动用山西陆军越境攻击?

    那将是一场局部战争,不符合低强度、精准惩戒的原则,且政治风险巨大。

    一直沉默的空军司令徐天鹰,目光死死盯着地图上许昌郊外那个标出的营区位置,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。

    忽然,他抬起头,眼中闪过一丝决断的冷光:“如果不是派兵去抓,而是派飞机去轰炸呢?”

    众人目光瞬间聚焦于他。

    徐天鹰起身,走到地图前,拿起指挥棒点向目标营区:

    “情报显示,该营区为旧式兵营,砖木结构房屋密集,且目标八人被集中看守在营区西南角的军官招待所独栋小楼内。

    王师长将其子等人置于自己部队保护下,是算准了我们不敢硬闯陆军营地。

    但他可能忘了,或者根本没想到,还有一种力量,可以从他无法拦截的天上下来。”

    他顿了顿,声音清晰而冷静:

    “我建议,出动轰炸机。

    目标:营区西南角军官招待所及其附属建筑。

    目的:以精确轰炸,歼灭藏身其中的八名已决死刑犯。

    同时,巨大爆炸与空中打击将对王师长及其部队产生极致震慑,宣告我方执行法律判决之不可阻挡的决心,且可最大限度避免我方地面人员伤亡与直接武装冲突。”

    会议室里一片寂静。

    用轰炸机执行法院死刑判决?

    这想法太过骇人听闻。

    曹文轩最先反应过来,眼神锐利:“徐司令,有几成把握能精准炸掉那栋小楼,而不造成过多附带伤亡?王部士兵虽可恶,但大多无辜。且若轰炸偏误差之毫厘,或引发全营恐慌性对空射击乃至更大乱子。”

    徐天鹰显然已深思熟虑:

    “我部新装备的猎隼式轻型轰炸机,经过改装,可在中等高度进行俯冲轰炸,精度远超水平轰炸。

    但要确保万无一失,需要两个前提:

    第一,极其精确的实时目标指引。

    必须有人能在地面,在轰炸前最后一刻,确认目标全部在楼内,并能为飞行员提供最精确的定位信号。

    第二,完美的时机选择。

    最好在深夜或黎明前,人员活动最少,且目标处于睡眠或聚集状态时发动。

    这需要地面指引小组不仅负责定位,还要负责监控目标动态,选择最佳攻击窗口。”

    所有人的目光,瞬间投向了刘振声和林大虎。

    林大虎沉声道:

    “情报部可以动用河南站最顶尖的潜伏人员,提供营区详细布防图、作息规律、甚至尝试在内部制造微小混乱或观察哨。”

    刘振声深吸一口气,明白了自己的任务:“佣兵公会可以尝试组建一支绝对精锐、具备极限渗透与侦察能力的特遣小组。

    他们不需要与敌交火,唯一任务是:

    潜入营区附近甚至内部,用可靠手段(如灯光、反光镜、特定频率的无线电信号)在约定时间,为空中指明那栋小楼的精确位置,并在轰炸后,快速抵近确认战果,必要时补枪。

    但这需要时间选拔、计划和针对性训练,而且风险极高。”

    曹文轩看向沈钧儒:“沈院长,从法律程序上,这……”

    沈钧儒眉头紧锁,但语气逐渐坚定:

    “判决是死刑,执行方式未限定。

    在无法安全拘捕的情况下,以武力手段远程执行已生效之死刑判决,虽无先例,但法理上可解释为因被执行人暴力抗法、且处于受武装庇护状态,致使常规执行方式无法实施,故采用非常规武力手段予以强制执行。

    关键在于,行动必须极度精确,严格限于消灭判决所列明之被执行人,并尽一切可能减少无关附带伤害。”

    徐天鹰补充:“空军可以制定详细方案,采用小当量炸弹,力求摧毁目标建筑而不过度波及周围。

    轰炸后,我侦察机可进行空中照相评估,但地面确认至关重要。”

    曹文轩沉默良久,最终缓缓道:“此方案匪夷所思,但或许是当前唯一能同时达成执行判决、震慑宵小、避免大规模人员伤亡,三重目标的办法。

    报请阎公决断吧。

    同时,情报部、佣兵公会、空军,立刻开始秘密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准备。

    一旦获批,刘理事长,你需要立即组织佣兵小队,潜伏到附近,司机而动;

    徐司令,你的轰炸机小队要研究好战术,按日常实战演练标准来执行。

    记住,此事绝密,代号炮决。”

    会议结束,沉重的压力转移到了具体执行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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