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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今天这首歌,送给我自己,也送给大家。”



    随后,他弹起来吉他,纤细素白的手,居然能犹如花团锦簇中翻飞的蝴蝶。



    牵我酒吧的老板就说过,看程翎东弹吉他,一向是种享受。



    接着,他开口唱了出声。



    第一次来到酒吧的客人,不由得愣住了。



    台上的青年,如此单薄孱弱。



    歌声却是极尽惊艳的空灵缥缈。



    像一道道海浪拍打在人的身上,感受到歌声中的如水凉意,却很快又温暖起来,合着青年的微笑,一动晃动着心脏。



    不仅仅有一个客人,为了这歌声走入酒吧。



    不仅仅有一个客人,为了这歌声而痴痴望向那小小舞台上的歌者。



    一曲终了,酒吧爆满。



    却又都如此安静。



    直到青年笑笑,望向四周,拿起一根烟:“不介意吧?”



    这里是尚且野蛮生长的水泥森林,更是鱼混杂的酒吧,有谁会介意?



    众人一下子因为他这句话,回过神来,鼓掌的声音中,程翎东按下打火机。



    “啪嗒。”



    火光在迷蒙蓝色的霓虹灯中,把青年的脸孔照耀一瞬间。



    迷人至极。



    这是所有看着青年的人的共识。



    包括程翎东身后的那位年轻鼓手。



    男孩定定地看了他一眼,英俊痞气的眉目间,多了点什么。



    接下来,是一首更加抒情的歌曲,却也带来欢乐,笑容。



    连着唱了两首,程翎东下台,让另一位主打夜店嗨曲的上阵。



    “东子。”



    “老千。”



    孙老千就是这酒吧的最大老板了,也是他亲自面试的程翎东,拍板决定的让他驻唱。



    老千虽然看起来不靠谱,但绝对是个侠义心肠的人,要不是那时候他已经移民出国,也许,程南音不会那样结束生命吧。



    中年男人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你小子,又进步了啊!”



    先前,程翎东的唱功虽然已经很不错了,可面对刚刚他唱的那首曲子,还是有些吃力的。



    而方才青年的表现,简直可以说是完美。



    潇洒自然的舞台风格,更是比起之前那内敛的程翎东来说,是无与伦比的进化升级。



    程翎东拿出来烟:“来根?”



    “别,你们小年轻的,我抽不来。”



    一番关于年龄的调侃嬉笑后,程翎东被人轻轻喊了下。



    那是个长发的女生。



    有点怯怯地看着他,微笑。



    “你刚刚唱的真好听,今天还会唱吗?”



    程翎东对她点点头,自然且礼貌:“还有半晚上呢。”



    “太好了!你唱得真好,我还以为你不唱了呢。我还是第一次来,以后,我会经常来听你唱歌的。”



    程翎东上辈子好歹也是大红大紫过的,当然知道怎么面对歌迷。



    他笑一下,微微欠身:“我的荣幸。”



    女生红着脸回到座位了,旁边的老千目瞪口呆。



    “你小子,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个。”



    只是可惜,这女孩没有能听完这夜的歌曲。



    牵我酒吧被砸了。



    挺拔痞气的年轻鼓手,直接跳下台和那群小混混打了起来。



    ==========作者有话说:==========



    给大帅哥两个耳光



    在混乱里,顾客被疏散出去。



    程翎东看到那个长发的女生,她肯定没遇到这种事,现在害怕地动不了。



    青年跑过去,把她扶出了酒吧。



    又马上转身。



    有混混找场子,这也是同行竞争之间最简单粗暴的方法。



    只要时不时来上几次。



    必然对酒吧的生意造成打击。



    老千是白手起家的人,身后没有背景,但也有几个朋友,他让程翎东赶快离开就是。



    青年却看到了里面和混混打架的男孩。



    身材高大矫健,气质是像一只猎豹的锐利凶狠。



    下手不说,那气质就够唬人的了,居然被好几个混混围住了,也没有一丁点害怕的样子。



    反而有些嗜血似的冷漠亢奋。



    这男孩,程翎东想起来他是谁。



    他是牵我酒吧固定乐队的鼓手,程翎东对这个男孩还记得丁点儿,是刚刚上场的时候抽烟,好像被这男孩看了一眼。



    而在上辈子对他的模糊印象里,只知道他后来没来酒吧了。



    现在才想起来。



    这一夜,这个冲动的人和混混斗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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