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2节(3/5)
他可不愿承认自己和这些人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,其实都是爱看热闹——信王是来拍摄的嘛,他还特意停下来,亲自爬到路边一块大石头上去,丝毫也不顾自己的衣裤被弄脏了,举起仙手机,对着川流不息的路人拍了几张照片和一小段视频。
路人见他这般,也都诧异地看过来——因阳光强烈,有些人没看清信王拿着的手机,还嘀咕道,“这谁呀,这么爱凑热闹,脸都黑了,千辛万苦爬上石头只是为了看我们这一群赶路的人!”所幸信王站得高,并未听到,小内宦和军士站在一边对视一眼,倒是无声无息做了两个掩口葫芦。
不一时,众人已到地头,此时比赛还没开始,但树林外已有不少民众等待,后头的人还不算是第一批的,可见此时的云县人口之多了。只是比赛场地被绳索拦住,不得上前去干扰选手,还好信王带了采风工作证,那军士也有证明,这才被放了进去。
一行三人牵着车子,先去停车场停车挂锁,只见停车场内的自行车都有几十辆,车身各有花哨,信王一看其中一辆在木壳上漆了红梅花的,便是一喜,心道,“果然张采风使在!今日之事已经成了一半了!”
于是忙把自己那辆漆成天水碧洒浪花的自行车,用个镀银的链子,和一棵树绑在一起,娴熟地上了锁,也不等两个随从,忙去寻张宗子探口风——在《周报》的所有采风使中,张宗子的嘴是最松的,有他在,信王自然能把六姐之怒的来龙去脉,问出点端倪来,至不济也能得些边角料消息——
“哎!但上周打篮球,我把他盖了好几个帽儿……”
想到这里,他忽然记起上周顽篮毬时,他仗着自己弹跳力好,抢了张宗子好几个球,一时不由大悔——信王活到十七岁,终于渐渐明白从前旁人陪他游戏的心情,只是此时后悔也是来不及了,只得忐忑着走到观赛区,果然见到张宗子手里拿着一个手机,忽左忽右,冲赛场拍个不停。信王脚步又是一顿,心道,“糟糕……若是今日我拍的照片还比他好,只怕他要恼羞成怒,掩面就走,但倘若要我故意拍得比他还差,那……那……”
那他又是决计接受不了的,情报可以让曹如去打听,但照片拍下来可是一辈子的事啊!
一时间,信王在摄影师的尊严,以及情报人员的素养中,不觉游移不定,难下决断,站在当地踟蹰不前,忽然听到一边人群中,传出一声熟悉的轻笑,转头望去时,却是叶昭齐笑意盈盈,对他微微点头,虽然十分礼貌,但眼波流转间,似乎在取笑他的窘态。
信王的脚步便更走不动了,又惊又喜:“昭大小姐?你不是又去壕镜了吗?什么时候回来的?”?
此间乐,不思归(下)
叶昭齐和信王, 如今都还是在读书的,只是到了中级班后期的学分,便不太会有同学能全部修完了, 多数都是择选自己感兴趣的方向去修,要么考专门学校,要么拿奖学金去读高级班——买地这里,对于一般正常升学的蒙童来说, 扫盲班和托儿所其实是合而为一的,孩子在托儿所里大概五岁左右,便会给他们升到托儿所的大班去,在大班接受扫盲教育, 一年下来, 扫盲班差不多毕业了,六岁起通过考试,便可以去读初级班了。
初级班这里,一个不聪明也不算太笨, 扫盲班正常读完,但没有别的教育来源的蒙童,大概是可以用五年到六年读完的,主要是因为买地这里,一天只上半天的课程, 余下半天他们要帮着家里干活——如果是家里条件好的, 这半日去上补习班, 那么他升学的速度就比较快, 三年学完初级班也不在话下。
像是信王、叶昭齐这样的学生,本身入学时年纪就比较大了,自制力比孩童强得多, 而且也有很好的旧式教育的底子,初级班对她们来说,最难的还是数理化中的理化部分,所以初级班他们读起来是很快的,用一年时间来攻关理化便可。他们是并肩升入中级班的,成绩也在伯仲之间,信王刚来时,没考过叶昭齐,之后虽然也没成功考过头名,但有数次都很接近昭齐的分数,两人彼此较劲,互相也很熟稔,只不过那时候往来不多,因为互相视为‘敌人’,又有男女之别,也是刚来买地不久,没有完全浸入风气的缘故。
再往下,等升入中级班之后,这种较劲的意识,便要淡化得多了,主要是两人都逐渐开始接触实务,信王的摄影事业如火如荼,而叶昭齐也参与到剧社的创作中,这段时间,她自己还写了两册话本——其中一册以女子逃家历险为题材的《逍遥游》,颇为受到市场欢迎,为她赚了一大笔钱不说,连信王都看得入迷,化名读者,给她写信,分析作者的谋篇布局,句句切中肯綮,夸得如花团锦簇,又极言夸奖他喜爱的文中角色,为她讨要待遇,竟得到了叶昭齐的回信,两人一人在明,一人在暗,还通信了一段时间,现在仍然偶有书信来往。
不过,这事情昭齐本人是不知道的,两人升入中级班之后,虽然还时常在学校遇到,但所学的方向已经完全不同,不再比较分数,关系反而缓和了下来,按照敏人的观念来看,他们算是多年同窗,这关系有时候比一般的朋友要更亲近一些,几乎可以算是半个亲戚了。
而随着两人在买地呆的时间越久,逐渐被潜移默化时,买地的民风也正在急剧地变得更加开放起来,五年前,街上还少有同行的男女,便是夫妇上街,也是一个在前,一个在后,外人面前很少交言,现在呢?便是未婚夫妇也可以大胆地走在一起,男女交谈,简直是家常便饭,便连女子公然着短袖上街,这样的事情都因为天气逐年变热,而显得越发自然了,信王和叶昭齐见了面,也不同从前一样互不搭理,很可以公然地说几句话,也不会有人误会什么了。
“我是专门回来报道运动大会的,”见信王站住脚,昭齐也就挥了挥手里的仙手机,递过一个略有些挑战的眼神,信王也是心领神会——昭齐这是还没忘记两人一起去壕镜时,她一路眼馋信王的手机之事。当时信王不好借给她,主要是这东西也并非他自己所有,现在她倒不用眼馋了,自己也搞了一个。“这样的盛事,自然是要印到《万邦报纸》上去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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