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49章 巧了我的刀今日亦未饮血(1/3)

    巧了!我的刀今日亦未饮血。

    “祝你生日快乐……祝你生日快乐……”

    “happy birthday!”

    89日。血腥高地-锈水绿洲。

    某间木头打造的屋子内,响起一阵其乐融融的欢快动静。

    “父亲,祝你57岁生日快乐!”

    一個长相甜美的女孩,对坐在长条桌主位的男人说道。

    “好好好,谢谢女儿!”

    男人叫小粉,是一家之主。

    之所以叫小粉,并非是因为他的头发是粉色的。相反,他的头发具备着血腥高地上原住民的特有色调——灰褐色。一种破败感较为明显的灰褐色。像是麻雀的羽毛般。

    “父亲大人,我长大后也要像您一样,成为一個伟大的……呃……松露猎人!”

    儿子理查森大声的站起身来说道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——”

    顿时引起屋子内七个人的欢笑声。是的,小粉一家足足有七口人。除了小粉跟老婆外,还有四个女儿,一個儿子。

    以前小粉最大的遗憾,就是女儿太多,儿子太少。

    但现在嘛……

    完全来了个两级反转。他准备将女儿们和儿子都送到雄鹰领去。那里有着稳定的生活。还有学校。自从雷文教父强势崛起后,整個诺德行省道一句“政通人和”都不为过。再加上竞技大会的开启。

    更是达到了巅峰。

    真可谓近悦远来。

    小粉为此不惜花费重金,买了一颗四手的灵能秘珠,就是为了让孩子们能够看到诺德行省的繁荣景象。

    为他们增加兴趣。毕竟年纪都还小,就要远离父母独自寄校生活,总归是有所害怕和担心的。

    可马贼这条路早在十几年前就走不通了。失去了定点打劫雄鹰领的固定财源,马贼们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。现在已经开始对他们这批原住民下手了。

    甚至还常常被爆出“吃人”的骇人传闻来。

    这消息实在是太耸动了。

    也让小粉内心忧心忡忡。过了今天这个生日,小粉就打算送孩子们去雄鹰领。最好是能进入雪枫郡的雄鹰城最好。

    不过那里开销实在太大,小粉完全负担不起。

    诚如儿子理查森所言,他只是一個老实巴交的“松露猎人”。所谓的“松露猎人”只是叫起来好听罢了。实际上就是每天牵着猪进山寻找一种名为“松露”的本地山货。然后再高价卖给城里人。

    听说城里人很爱这一口。尤其是雷文教父。

    上行下效,故而“松露”很快就成了贵族们与商人们争先食用的“美食”。以此来证明自己上层阶级的身份地位。

    什么?你问為什么不牵着狗进山寻找?

    这还不简单。

    因为狗并不吃松露。所以牵狗无用,不如牵几头猪更加高效。

    “培根!培根!”

    小粉大声的疾呼道。

    盘子里,用他从雄鹰城内购买的“培根”摆出了57的字样。居住在血腥高地,过生日自然没有享用“蛋糕”的能力。所以这种过年才会拿出来享用的高级年货,也就成了餐桌上不可多得的美食。

    培根毕竟比香肠更高级一些。

    随着小粉的呼唤,盘子从长条餐桌的末尾开始往前挪动,可每挪动到一位,盘子里的培根就会少上一根。

    等盘子到小粉面前时,里面已经光秃秃的了。只剩下一些素菜。

    小粉一脸的无奈。

    这到底是谁的生日?他身为生日的主人,却一口也吃不到最爱吃的培根。

    一旁的夫人开怀的哈哈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不过小粉并没有多在意,孩子们能吃总归是好事。兴许将来能出個美人,被哪位贵族看上呢。譬如他的二女儿简迪,尽管她只有14岁,可看起来已经出落的十分明媚动人了。或许真有一丝机会,能够进入城堡,成为雷文教父麾下的侍女。

    这并非小粉的痴心妄想。因为简迪不仅人长得漂亮,还十分热爱文学。这让她身上总是充斥着一股与周围一切“格格不入”的气质。她经常在天鹰平台上背一些小粉完全听不太懂的“诗词”。那些诗词古怪极了。即便简迪耐心的给他讲解,他也完全不解其意。

    喔!这当然不是他太过蠢笨的缘故。因为不仅是他,包括他的夫人,其他的三个女儿,以及儿子理查森,全都无一人能懂。

    可简迪却如痴如迷。着了魔般疯狂。事实上,五个子女当中,唯有简迪最渴望也最迫切的想要去雄鹰领。

    一点也看不出来她对离家的担忧以及对父母的眷恋。

    这让小粉内心有些郁闷。简迪对天鹰平台上的“古尔丹”钦慕的要死。可小粉却知道,那个人并非别人,正是雷文教父。但小粉却不敢告知真相。

    生怕女儿不懂道理,起了僭越之心。

    因为小粉知道,简迪之所以急着去雄鹰领,并非是为了进学校学习,而是急着去找“古尔丹”相见面基。

    这让小粉心中充满了担忧。所以他准备将所有的钱都给大女儿保管,不给简迪。如果没有路费的话,想必她是去不到雄鹰城的。

    “咴咴~”

    正当小粉一家人其乐融融之际,院外却传来了马匹的嘶声。

    小粉面色一变。何止是他,全家人的脸色都惶恐了起来。密集的马匹奔腾声昭示着来人不少。而在血腥高地上能有如此多马匹的势力,除了马贼以外还能有谁呢?

    “别慌!”

    小粉站起来说道,“夫人,你带着孩子们躲地窖里去。我们才缴过人头税,应该不会有什么事!”

    说着,小粉起身来到屋外。果然看到大批的马贼正围在自己院子内。

    当先一人,小粉更是认得,正是四阶的“碎颅”,如今血腥高地上,除了远道而来的那位以外,也就碎颅这个本地人的马贼团伙人数最多,势力最大了。

    自从六七年前,碎颅在血腥高地上挨了那一魔晶炮后,胆子便已彻底裂开,再不敢动劫掠雄鹰领与闪金镇的心思。

    摇身一变,成了一名“合法商人”,不断从本地人手中抢夺松露,走私贩卖给闪金镇的菲力老爷。

    所以只要及时按照人头上缴“松露税”,还是可以保一时平安的。

    “碎颅大人,这是?”

    小粉望着碎颅手下丢出的一個人影,顿时瞳孔猛地一缩,声音发颤的问道。

    碎颅掏出一根又粗又黑的雪茄,这玩意来自雄鹰城,听说是雷文教父专门安排人种植的。一根就很贵。平日里可舍不得吸。

    碎颅带着墨镜点燃上,慢条斯理的说道:“都是老熟人了,装什么犊子呢?这人伱认识吧?他欠了我很多赌债,说跟你女儿有娃娃亲,所以打算用伱女儿来还账。”

    “叫……叫简什么来着。”

    “把你女儿叫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看看值不值500金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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