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节(4/5)

    十六世纪出现“嘉靖大倭寇”,确实让人匪夷所思。千里之遥的日本武士,为何冒着生命危险,航行到中国沿海来抢点生活品?这得从朱元璋说起。

    明朝建立后,张士诚、方国珍余部逃亡海上,出于政权安危的考虑,朝廷实行了“海禁”,就是不准老百姓做外贸生意,并将禁海令列入《大明律》。不过,这个政策后来执行得并不好,“时禁时开,以禁为主”,毕竟过去了许多年,张士诚、方国珍的那些部下估计也死得差不多了。日本这时已进入“战国时期”,哪有心思和能力到中国来捣乱,用不着自己吓唬自己。

    禁海令针对的主要是民间,蕃国到明朝“朝贡”还是容许的,但“朝贡”只能在指定的三个地点:浙江、福建和广东的“市舶司”。“朝贡”几乎就是个“面子工程”,明廷“厚往薄来”,以高于“贡品”几倍价值的货品“赏赉”朝贡国。明成祖把侄儿赶下台,急于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,日本国要“进贡”,交通工具不好解决,他很大方地白送了一艘“远洋货轮”,所以日本国对来华“朝贡”很积极,双方也没闹出什么乱子。

    一两百年都没出乱子,怎么到嘉靖年间就乱套了呢?主要原因,是日本乱了。

    嘉靖元年(1522年)五月,日本的两个诸侯大内氏与细川氏,都以日本天皇的名义来明朝朝贡。按理谁是真代表团,需要日本方面先确定好。但明朝官方并不在意,因为业务越多,经办官员的好处也就越多。

    大内氏派了宗设谦导,细川氏派了鸾冈瑞佐、宋素卿,一个国家两个使团,先后到了宁波市舶司。前者后到,后者先到,按规定进港验货要以时间为序,但鸾冈瑞佐和宋素卿会来事,懂得中国的官场潜规则,给市舶太监赖恩狠狠地送了一份礼。赖恩也不白拿别人的东西,招待宴会都让鸾冈瑞佐坐首席。宗设谦导咽不下这口气,当场杀了鸾冈瑞佐,烧了他的船,把宋素卿从宁波追到绍兴。这一路,宗设谦导的人马坏事也干了不少,沿途抢掠,杀死大明官兵——这就是嘉靖元年的“争贡之役”。

    争贡事件震动朝廷,朝廷做出了反应,但不是彻查“外贸部门”的腐败问题,而是总结出不做生意就不出乱子的经验教训。根据夏言的提议,撤销了浙江市舶司。举一反三,又撤销了福建市舶司,“惟存广东市舶司”。

    天底下最来钱的生意,就数外贸。罢市舶司,影响的不仅仅是中日两国间正常的贸易,而是整个到中国来做外贸生意的。货物好不容易运到中国,生意却不准做,这路费也耗不起。洋人没办法,就私下把货物卖给明朝的“个体户”。明朝的“个体户”大多本钱小,这种私下交易很多都是赊销。明朝的商人厚道的也少,赊了别人的货物,很少记得付货款,洋人连本钱都捞不回来。

    中国“个体户”的诚信,洋人算是见识了,转而觉得有权有势的家族,素质应该高一些。实际上,素质是个最靠不住的东西。权贵们赊了洋人的货物,压根儿也没有给钱的意思。洋人彻底惨了,是官商的回去无法交代,是单干的恨不得跳海。不能合法“入境”,他们就住在近岛,一天又一天地等,伙食费都没了,甚至要乞讨。没希望,干脆抢劫——沿海地区的社会治安就乱了。

    最初,这种沿海治安问题并未严重到哪里去。明朝的东南沿海一带,除了地方官府,军事卫所即达四十余个,军警几十万,外来的生意人跟地方政府、军方,根本不敢分庭抗礼。但很快形成了“经济特区”——以许氏兄弟、李光头为首的几股势力较大的海商以及葡萄牙商人,聚集双屿港,开辟市镇。影响日大,日本、马来、琉球、暹罗等国海商,也赶来贸易。曾访问过双屿港的葡萄牙人平托,在《远游记》中称这里有“上千所房屋,包括教堂、医院等,居民三千多人,其中有一千二百名葡萄牙人”。

    贸易固然繁荣,性质却是非法——走私。海商志在利润,并不打家劫舍,泉州名宦林希元说:“佛郎机(葡萄牙人)未尝为盗,且有利于吾民也。”但这份安宁并未维持多久,双屿港私商的贸易繁盛,令朝廷日益无法容忍。终于,一桩血案成为了双屿港之战的导火线——余姚大族谢氏,赖了走私海商的账不还,并威胁要报官。海商实在咽不下这口气,便让“保安”到谢氏庄园打砸了一通。

    谢氏血案,触痛了大明王朝敏感的神经,嘉靖皇帝派遣朱纨前来镇压“倭寇”。这位出身进士的海禁派官员,到任后雷厉风行,“革渡船,严保甲,搜捕奸民”,于嘉靖二十七年(1548年)突袭双屿港。海商的“保安”哪是正规军队的对手,“贼酋许六、姚大总与大窝主顾良玉、祝良贵、刘奇十四等皆就擒”,海岛上的“经济特区”被打成了一片废墟。一不做二不休,朱纨将海商追到福建,擒杀中葡海商百余人。几次大捷之后,朱纨在奏折中踌躇满志地写道:“全闽海防,千里清肃。”

    如果事情真像朱纨所言,戚继光就没有成为英雄的机会了。

    四、倭患的升级

    朱纨军事打击的对象,显然是葡萄牙海商,并没有“倭寇”的影子。最终的后果,也为他始料不及。

    朱纨的这一通打,打翻了相关官员的好处,打断了沿海豪富的财源,也打掉了沿海居民的生计,朝廷也不认可他擅杀与用兵。群起而攻之,朱纨吃力不讨好,一气之下自杀。从此,朝廷罢巡视大臣不设,朝中朝外无人敢再提海禁,当然也无人敢言开禁。

    嘉靖三十四年(1555年),因为汪直的出现,“壬子之变”发生,倭患问题骤然升级。

    汪直(1501-1559),又名五峰,号五峰船主,有史书误作“王直”,歙县人。

    嘉靖十九年(1540年),汪直与同乡徐惟学、叶宗满等赴广东进行海外贸易,这时明朝海禁政策有所松缓,而广东也是唯一可以从事合法外贸生意的地方。汪直最初加入了同乡许栋的集团,与葡萄牙商人合作,做的是东南亚一带的生意。朱纨袭击剿平双屿港后,汪直自立门户,嘉靖二十一年(1542年)转移到日本平户(长崎)。《明史·日本传》中的“嘉靖倭乱”,一半的记录便是汪直。

本章尚未完结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---->>>


努力加载中,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!

    ">
  • 上一页

  • 返回目录

  • 加入书签

  • 下一页

  • ">
"> "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