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5章 番外2:柳贞娘:不够幸运就成不了才女【修文】(1/5)

    番外2:柳贞娘:不够幸运,就成不了才女【修文】

    柳贞娘觉得自己有一窝糟心的家人。

    父亲自命清高,除了浪费纸张笔墨外,对儿女大呼小叫外,在世间毫无助益。母亲出身小商贾,死死守着所剩不多的嫁妆,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的安排衣食住行,言行刻薄异常。

    兄姐弟妹虽然性情各异,但是统一的庸碌,柳贞娘与他们说话都费力。

    她五岁那年,用炭块自家后院的白墙上描了一副小鸡啄米图,路过一位老画师驻足观看良久,然后对柳氏夫妇说,他们的次女于绘画一事上天赋异禀,他愿意收小贞娘为徒。

    柳氏夫妇笑了:这年头牙花子都这么直白了么。

    遂断然拒绝。

    老画师锲而不舍的劝说,甚至还请出了乡中塾师,证明他是宫里放回乡养老的宦官,柳氏夫妇这才同意,反正不用付束脩。

    于是小贞娘每日跟着兄长去私塾,兄长在正堂读书,她就在偏厅向老画师学画。

    老画师在当地待了三年。

    他说贞娘是他此生所见最有毅力与灵气的良才美质,他已经教无可教。可惜贞娘是个女子,否则或可振兴他们这个画派。

    他还说,他们这个画派不为贵人所喜,因为他们主张将丑陋的人画出丑陋,将贪婪的人画出贪婪,将贫瘠画的触目惊心,将罪恶画入九重地狱。

    朝堂与宫廷都不喜欢了,世族高门就更不会追捧了,他们都更喜欢含蓄的、中庸的、春秋笔法式的画技。所以他们几个同道中人都说好了,就算不能将画派发扬光大,也一定要将画技流传下去——贞娘也要这么做。

    老画师走后,贞娘就只能自学了。她趴在田间看土壤杂草,蹲在水渠边看波光流动,甚至看父兄挥笔练字的运劲方式。

    她攒下所有的零钱去买色料,钱不够就向父母兄姐讨要,吃多少次闭门羹她都不放在心上,直到柳母知道女儿画的门神图竟能卖出一副绣品的价钱,才同意给贞娘买色料。

    十岁那年,贞娘偷跑去寺庙看画师为佛像作画,碰巧撞上随家人去上香的薛家千金。

    两个女童同年所生,境遇大不相同,却意外的投缘。

    薛婴自幼研习字画,她对贞娘的技艺赞不绝口,甚至一针见血的指出贞娘画的景物比人像更有灵气。在她的画中,仿佛景物是活的,反而人是死的。

    贞娘这才意识到自己不爱与人打交道的习性已经影响到了绘画。

    此后,她索性专攻景物画。

    在看过贞娘的画作后,薛家父母默许了薛婴与贞娘的交往,但是不许薛婴去柳家,只许贞娘来薛家,且只能从偏门进出。

    薛婴十分羞愧,贞娘却觉得没什么。她在薛家好吃好喝,还能观赏薛家收藏的字画。薛婴去柳家能做什么,被别有用心的兄长打量?

    好在薛婴为人亲善,闺中密友甚多,多柳贞娘一个也不稀奇,连薛婴身边的侍婢都没多注意她。

    眼界开阔后,贞娘的画技一日千里,不少书铺都愿意寄卖她的画作,七八张画就能卖一贯钱,画佛幡能挣更多,最挣钱的还是按需作画。

    于是贞娘开始画牡丹,竹林,曲水流觞,甚至群猎图……虽然她画的慢,但钱还是越挣越多了。

    薛婴一面欣慰,一面担心好友的将来。

    贞娘告诉她别担心,她不想嫁人,更不会让家里将她卖婚,若家里若不想人财两失,最好别逼她。

    十五岁那年,贞娘第一次听到裴桓这个名字,还是从好友嘴里。

    薛婴含羞吐露心事,说她对河东裴氏的一位公子芳心暗许,那位公子出身高贵、俊美洒脱,总之无一不好。不知是不是菩萨听见了她的暗暗祝祷,前几日裴家竟托人过来透了意思,说是看中她给那位公子做新妇。

    当时贞娘正忙着在画纸上勾线,哦哦应了几声——马上要交货了,迟了要罚钱的。

    谁知次年她得知薛婴要嫁去另一家世族,听说是河南于氏在陈州的一个分支,她赶紧跑去问怎么了。

    薛婴哭的肝肠寸断,“裴公子说他不想娶妻,就算娶妻也要自己选,接着就留书出走了。贞娘,他是不是厌恶我,我不会耽误他的志向,娶了我也能游历天下呀。”

    虽然贞娘不知前因后果,但并不妨碍她对姓裴的破口大骂,骂的尖酸刻薄,粗鄙不堪,算是替好友出了口气。好在她听说薛婴在于家过的不错,陈州也不远,将来有机会她还可以去探望好友。

    匆匆数年过去,贞娘的一姐一妹都嫁了人,姐夫是家境富庶的小官吏,妹夫是家境富庶的小财主——柳家选婿的品味就是这么朴实无华。

    至于郎婿的人品、才学、年貌,很要紧么。

    除了偶尔收到薛婴的书信,贞娘每日忙于学习揣摩,作画卖画,应付贪婪的父兄与讨厌的媒人,裴桓这个名字她都快忘干净了,结果人家自己找上门来。

    裴桓说在书铺中见到了她的画,当即留了心——她的画与当下吴带当风、曼妙飘逸的风格截然不同,讲究纤毫入微,形神皆似。看她的画,仿佛身临其境。

本章尚未完结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---->>>


努力加载中,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!

    ">
  • 上一章

  • 返回目录

  • 加入书签

  • 下一页

  • ">
"> ">